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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來痞客邦的第三天嚕!
正在研究語法時
我發現了原本自己所看到的按鈕是↓醬子


只要加上一段語法,就可以使自己所看到的成為↓醬子



讓自己看到的也是美美的喲~~
語法如下:
 

/*我的後台及發表文章★㊣linda達令㊣★*/

input,select{background:url(閃圖網址);color:字體色碼;border: 3px double 按鈕框色碼; font-size:16px;font-family:verdana;}

套上自己想要的樣式
心情就都不一樣嚕~~
大家也可以試試看喲!
因為有鎖右鍵,想要滴人可以回應一下linda 喲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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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琳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